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
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豫环办[2018]10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结合《河南省减灾委办公室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减灾委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豫减灾办〔2018〕10号)、《2018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豫环文〔2018〕59号)、《关于开展全省尾矿库环境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豫环文〔2018〕99号)、《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豫环文〔2018〕100号)、《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8〕119号)、《关于开展尾矿库环境与生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8〕14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把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摆在当前突出位置,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密切关注汛情灾情,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核查原因,及时报告信息,果断启动响应;根据本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状况和气象特点,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提前采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有序应急应对,力争把突发环境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2018年7月26日
主办: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 督办: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8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