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产业集聚区入区项目
差别化环境准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近期,省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发布2017年度河南省产业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豫集聚办〔2018〕7号),将产业集聚区企业划分为优先发展类(A类)、鼓励提升类(B类)和倒逼转型类(C类)三类。现将分类评价结果转发你们,对于A、B、C三类企业建设项目,要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
对于A类企业,要积极支持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设,优先保障排污总量,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环评审批,培育其成为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的引领型标杆企业;对于B类企业,要适度保障排污总量,支持其绿色化、智能化和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企业质量效益提升;对于C类企业,要限制新增排污总量,原则上不予审批其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倒逼企业有序退出或转型转产。
2017年度全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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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8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