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环监[2017]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按照《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14号)要求,我部制定了《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易皓
电 话:(010)66556471
传 真:(010)66103024
邮 箱:dbjh2020@163.com
附件: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4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8月14日印发